2010_1015赤崁扶輪社第50次理事會會議記錄
時間: 99年10月15日下午6點30分至7點00分
地點:大億麗緻4樓
主席: Channing
記錄: Vivi
出席: Cindy / James / Joy / K.Y / Tiger / Terry
請假: Cement / Life / Vincent
議題一、黃聖文Sam入社程序 / 宣誓日期
提案人:Tiger 附議: Terry
討論發言: 任職於台灣土地銀行新市分行襄理,職業分類06-01銀行管理,社員若無異議,將安排於10月29日時宣誓入社。
決議: 全數通過
議題二、提名委員會相關議題
提案人: Terry 附議: K.Y
討論發言: 除當然委員Channing及Terry二位,開放提名三位社員,Terry提名Tiger,另二位提名人建議非現任理事,於Closed Meeting時表決。
決議: 全數通過
議題三、中華扶輪獎學金本社的推荐審核方式
提案人: K.Y 附議: Terry
討論發言: 目前有二位學生報名推薦,其中一位就讀於成功大學的學生符合規定,並請Cycle成為推薦人,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2010- 2011年度中華扶輪獎學金申請、評審及頒發辦法:
(1)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及支付學費者。
(2)在校成績優良年齡三十五歲以下為原則。
(3)在各扶輪地區或就學地區設籍一年以上者。
(4)非扶輪社員(包括名譽社友)之子女者。
(5)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
(6)出具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承諾書者。
(7)具有學術方面特殊才能或貢獻,並於畢業後有志回饋扶輪者。
(8)申請學生必須經由各地區扶輪社推薦。
(9)每一扶輪社以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但在二○一○年八月一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前捐款(含認捐承諾)每超過新台幣二十萬元得增加優先推薦博士班學生乙名,每超過新台幣十五萬元得增加優先推薦碩士班學生乙名,捐款愈多,優先推薦名額愈多。冠名捐款比照上述規定,(唯不受地區之限制)並透過各扶輪社辦理推薦。
初 審:由各扶輪社成立初審委員會,審核申請必備文件及家庭訪問。
各扶輪社依本辦法第三條第八項規定,在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前經初審後出具推薦公函以掛號郵寄至各地區總監辦事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由IPP K.Y擬訂以下推薦準則:
赤崁扶輪社推薦申請中華扶輪獎學金審核準則
不可違背財團法人中華扶輪教育基金會當年度所頒之申請、評審及頒發辦法。
須至少一位本社社員具名推薦,且以書面敘明推薦原因。
推薦人在推薦前須詳讀第一條所提之辦法。
申請者之學業成績需平均70分以上,且為該系所之前30%。
須由至少二位本社社員(含一位非推薦人、一位推薦人)親往家庭訪問,並出具書面意見供當任基金主委參考。
當任基金主委負責初審,出具書面意見供理事會最終審核。
理事會審核結果須盡速告知推薦人,由推薦人轉告申請人。
經本社推薦之申請人,如受邀至本社專題演講,不得推拖且為義務性。
決議: 全數通過,由基金主委與推薦人親往家庭訪問後初審。
議題四、本社12/3主辦聯合例會節目安排
提案人: Terry 附議: Channing
討論發言: 多方提供建議名單後再安排邀請。
決議:全數通過。
議題五、國際扶輪領導學院第7期學員訓練會是否列入補助(註冊費每人3000元)
時間:2011/1/8-9地點:高雄 註冊費:3000
提案人: K.Y 附議: Channing
討論發言: 鼓勵各位社員積極參與地區活動並更瞭解扶輪,凡報名參加者補助餐費600元。
決議:全數通過。
下次理事會時間為: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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